兴蓉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区水务局及成都市温江区自来水公司开展供水合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市自来水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区水务局及成都市温江区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温江区自来水公司)开展供水合作。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新建供水输水管线工程(估算总投资额约1.45亿元),并合作运营温江区自来水公司现有供水区域。本次合作有助于成都市域供水整合,增厚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