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6-15  兴蓉环境(000598)公司公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为1年,具体审计工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承办,审计费用合计为162万元(含税),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董事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邹佳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事宜已获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两位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邹佳女士、刘杰先生简历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邹佳女士、刘杰先生简历

一、邹佳女士简历

邹佳,女,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兼)。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

邹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生,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会计师。曾任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