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经营性往来 | ||||||||||
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应收账款10,814.341,624.301,624.3010,814.34工程款、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应收款441,598.65349,000.0092,598.65保证金经营性往来 | ||||||||||
合同资产995,197.1428,982.80553,161.07471,018.87工程款经营性往来 | ||||||||||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应收账款23,531,262.41103,110.0023,428,152.41工程款经营性往来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经营性往来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应收账款3,654.003,654.00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
应收账款2,784.902,784.90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
应收账款2,262.902,262.90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
应收账款1,102.301,102.30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
应收账款3,654.003,654.00培训款经营性往来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小计202,465,603.5492,046,413.9143,777,567.23250,734,450.22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41,608.581,541,608.58注1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758,008.5261,777.96805,935.1513,851.33注1非经营性往来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子公司其他应收款808,413.94808,413.94注1非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450,713.28241,240.381,691,953.66注1非经营性往来 | |||||||||
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933,601.50431,607.542,365,209.04注1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天府成环水务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87,351.53333,829.23521,180.76注1非经营性往来 | |||||||||
崇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5,818.151,236,432.661,242,250.81注1非经营性往来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175,205,868.00150,000,000.004,336,597.22154,355,312.50175,187,152.72注13非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15,606,000.00272,254.1015,878,254.10注14非经营性往来 | ||||||||||
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527,026.67527,026.67注15非经营性往来 | ||||||||||
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14,931,464.00356,473.601,398,519.6013,889,418.00注16非经营性往来 | ||||||||||
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50,608,761.36986,265.0151,595,026.37注17非经营性往来 | ||||||||||
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6,553,100.25137,454.316,690,554.56注18非经营性往来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企业负责人:刘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璐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倩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注5:本公司与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53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2023年10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一,展期金额1,530.00万元,借款期限修改为四年,展期期间执行主合同年利率5.07%。截至2024年6月30日,阿坝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530.00万元,利息为216.34万元。
注5:本公司与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53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2023年10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一,展期金额1,530.00万元,借款期限修改为四年,展期期间执行主合同年利率5.07%。截至2024年6月30日,阿坝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530.00万元,利息为216.34万元。 |
注6:本公司与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资金使用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2,000.00万元,借款期限3+2年,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汇水环境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22,000.00万元,利息为615.46万元。 |
注7:本公司与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资金使用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5,000.00万元,借款期限3+2年,资金用于沛县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和偿还债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沛县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55,000.00万元,利息为6,513.73万元。 |
注8:本公司与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500.00万元,2023年10月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二,展期金额为500.00万元,并将借款期限由主合同的12个月修改为36个月,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3.85%。截至2024年6月30日,银川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利息为53.10万元。 |
注1:为子公司代垫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注1:为子公司代垫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
注2:2016年7月,本公司与国开基金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国开发展基金股东借款合同》,由国开基金公司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5,000万元委托贷款,专项用于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项目资本金投入。委托贷款期限15年,委托贷款利息执行固定利率,年利率1.20%。2016年7月,经协商一致,本公司与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其使用专项建设资金签订《2016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合同》。截至2024年6月30日,自来水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2,530.00万元,利息为8,433.34元。 |
注3:本公司与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签署了《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8,500.00万元,借款期限五年,2023年9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二,展期金额48,500.00万元,借款总期限修改为八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沛县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48,500.00万元,利息为7,174.67万元。 |
注4: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2023年10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一,展期金额800.00万元,借款期限修改为不超过四年,自2020年10月20日起算,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3.66%。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800.00万元,利息为20.74万元。 |
注9:本公司与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7,44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为4.65%。截至2024年6月30日,石家庄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3,153.64万元,利息为4.07万元。
注9:本公司与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7,44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为4.65%。截至2024年6月30日,石家庄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3,153.64万元,利息为4.07万元。 |
注10: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4年3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展期金额400.00万元,借款期限调整为四年,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3.85%。2023年巴中归还借款1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利息为4.78万元。 |
注11:本公司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签署了《2021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资金使用合同(排水公司)》,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2年,资金用于补充污水处理业务及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排水公司已全部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注12:本公司与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签署了《2021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第二期)资金使用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3,100.00万元,借款期限3+2年,资金用于置换债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水务建设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3,100.00万元,利息为277.40万元。 |
注13:本公司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3,0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3.85%。截至2024年6月30日,排水公司累计提取借款32,500.00万元,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7,500.00万元,利息为18.72万元。 |
注14:本公司与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沛县兴蓉水务发展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3,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截止2023年11月23日,借款人累计提款1,500.00万元,2023年12月19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一,展期金额1,500.00万元,借款期限调整为两年,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3.65%。截至2024年6月30日,沛县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500.00万元(全部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利息为87.83万元。 |
注15:本公司与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64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津膜公司已全部归还该笔拆借款本金,尚未归还的利息为52.70万元。 |
注23: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3年11月28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五,展期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执行年利率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利息为1.19万元。
注23: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3年11月28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五,展期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执行年利率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利息为1.19万元。注16:本公司与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460.0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年利率5.04%,2024年1月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借款期限修改为十二个月,展期金额1,460.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利率5.04%。本报告期新津归还借款7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津成环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387.00万元,利息为1.94万元。
注16:本公司与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460.0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年利率5.04%,2024年1月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借款期限修改为十二个月,展期金额1,460.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利率5.04%。本报告期新津归还借款7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津成环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387.00万元,利息为1.94万元。 |
注17:本公司与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4,907.01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津膜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4,547.01万元,利息为612.49万元。 |
注24:本公司与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08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2年9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三,借款期限修改为五年,展期金额4,080.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5.40%。截至2024年6月30日,蓉实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4,080.00万元,利息为1,012.25万元。
注24:本公司与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4,08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2年9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三,借款期限修改为五年,展期金额4,080.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5.40%。截至2024年6月30日,蓉实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4,080.00万元,利息为1,012.25万元。 |
注25:本公司与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年,借款金额6,757.50万元,蓉实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提款306.00万元,至2021年4月27日未再进行提款,故该合同累计提款金额为306.00万元。2024年5月,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五,借款期限修改为六年,展期金额为306.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5.40%, 2022年蓉实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1.00万元,2023年蓉实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1.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蓉实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204.00万元,利息为60.83万元。 |
注26:2021年9月,本公司与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3.85%。截至2024年6月30日,沛县兴蓉公司已归还借款本金,尚未归还的利息金额为100.42万元。 |
注27: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2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3.45%。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利息为0.95万元。 |
注18:本公司与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633.71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膜天膜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633.71万元,利息为35.35万元。
注18:本公司与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633.71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膜天膜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633.71万元,利息为35.35万元。 |
注19:本公司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签署了《2019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资金使用合同》,本公司于2019年4月发行规模为8亿元的“2019兴蓉绿色债01”,其中4亿用于补充排水公司中和2期项目建设,使用期限3+2年,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4月22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排水公司已全部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注20:本公司与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年,经协商一致,双方于2022年10月签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三)》,借款期限修改为五年,展期金额为612.00万元,执行主合同借款年利率5.40%。截至2024年6月30日,蓉实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612.00万元,利息为151.84万元。 |
注21:本公司与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签署了《2019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2024年3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五,展期金额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9月至2025年3月,执行借款主合同年利率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中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利息为134.30万元。 |
注22:本公司与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23年9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九将剩余未偿还的8,500.00万元展期一年,一致同意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执行年利率4.35%。截至2024年6月30日,兰州兴蓉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8,500.00万元,利息为186.9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