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炉渣综合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设计炉渣处理规模为2,050吨/日,主要通过销售炉渣资源化产品获取收入。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2亿元,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万元。
实施本项目将保障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需求和生产运行稳定,有利于公司积累炉渣资源化利用的经验和业绩,进一步延伸固废产业链,提升公司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增厚公司
经营业绩,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交子公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开展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分布式能源河东1#站项目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成都交子公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开展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分布式能源河东1#站项目合作。本项目将为金融城河东片区8宗地块共计约69万平方米写字楼和商业体提供供冷供热服务,是成都市第一例大型商圈应用再生水水源热泵技术建设的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本项目运营年限37年,采取两部制收费,包括开发商接入费和供冷供热使用费。项目建设期投资约
1.43亿元,资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剩余项目资本金作为资本公积,排水公司出资比例为40%,置业公司出资比例为60%。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排水公司参股合资公司并开展本项目合作系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进一步实现城市再生水的多元化、规模化利用,符合低碳环保发展理念,具有显著的绿色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并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创新业务模式、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