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12-21  兴蓉环境(000598)公司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的四笔银行贷款(金额合计4.64亿元)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三)住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五)注册资本: 人民币4,980万元

(六)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水处理、污水处理设备、超滤膜、微滤膜及膜组件销售,水处理技术方案设计及工艺设计;膜单元装备集成及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服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污泥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禹)持股40%。上海迪禹系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525.88万元,总负债51,489.27万元,净资产7,036.61万元;2023年度(自购买日至年底)实现营业收入6,383.65万元,利润总额70.37万元,净利润-28.99万元。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60,697.10万元,总负债52,706.72万元,净资产7,990.3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86.70万元,利润总额1,000.71万元,净利润953.77万元。

(九)截至目前,东营津膜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四笔银行贷款,包括:东营津膜公司向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2.90亿元;东营津膜公司向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均为2,000万元)以及一笔固定资产贷款(金额1.34亿元),合计1.74亿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拟就东营津膜公司上述四笔贷款分别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二)债务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公司。

(三)担保方式及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6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

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784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期限:自债务人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其他股东担保安排

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40%对东营津膜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次担保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本次为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东营津膜公司筹措资金,提高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保障。东营津膜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生产运行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为东营津膜公司相关贷款提供了同等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4,144.61万元(含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1,98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1%。公司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或诉讼的担保金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