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63人,代表股份1,895,345,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50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259,699,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09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0人,代表股份635,646,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98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9人,代表股份179,333,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股份179,239,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5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同意1,893,573,211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1,481,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弃权291,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向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