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鸣)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2年1月1日至4月24日期间,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的要求,严格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履职期间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查询有关文件资料,为参与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从是否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是否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进行客观判断,关注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发挥专家作用,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履职期间,本人在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治理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任职期间发表意见12件次,未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发表独立意
见情况如下:
1、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独立意见;
7、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
8、对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10、对公司2021年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进行专项说明;
11、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
12、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与公司其
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深入沟通、交换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任职期间,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四、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最新监管规则和监管信息,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公司决策和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曾 鸣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