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4-12-12  建投能源(000600)公司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4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交易所确认文件及规模:

2020年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建能02”)。

、债券简称及代码:

建能

,149743.SZ。

、发行规模:人民币

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17%。

、起息日:

2021年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5日。若投资者第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事项

(一)

建能

回售事项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

建能02,代码:149743)1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合计1,000,000,000.00元。债券持有人已于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通过深交所系统登记回售“21建能02”445,0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撤销期内,撤销回售金额20,000,000.00元)。

(二)21建能02转售安排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建能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14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4,450,000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发行人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孙海明

联系电话:18138283149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