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0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31名,代表股份1,200,895,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175,90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9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0名,代表股份24,989,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430名,代表股份24,989,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2%。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
所张龙律师和敬晓丹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1,199,17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6%;反对1,313,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弃权4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23,267,23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79%;反对1,313,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6%;弃权4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张龙律师和敬晓丹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