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 年6 月18 日发行的河北 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将于2026 年6 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支付2025 年6 月18 日到2026 年6 月17 日期间 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7 日。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1 建能01(149516)
3、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5.0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前3 年票面利率 为3.72%。根据发行人发布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建能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2.42%。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21 年6 月18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的6 月18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 日)。2026 年资金发放日为2026 年6 月18 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26 年6 月1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1 建能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21 建能01”的票面利率为2.42%,每手(面值1,000 元)本期债 券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20 元(含税)。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 元) 派发债券本息为人民币1,024.2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 元)派发债券本息为人民币1,019.36 元。
三、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情况
1、本次债券计息期限:2025 年6 月18 日至2026 年6 月17 日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7 日
3、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2026 年6 月18 日
4、债券摘牌日:2026 年6 月18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建能 01”持有人。
五、兑付办法
1、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 次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6 年6 月18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 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6 年6 月17 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 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嘉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2、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签章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