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刘虹女士的退休离任书面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刘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虹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退休离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7,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虹女士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刘虹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