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1-27  韶能股份(000601)公司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56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持股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 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华利通被动减持其持有的韶能股份47,429,76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39%)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
法定代表人孙莉
注册资本326976万人民币
注册号4403011056897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2735655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9月7日
营业期限2011年9月7日至2031年9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
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主要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99.99%

67.4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

姚振华

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居留权
孙莉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深圳
边峰董事中国深圳
高峰董事中国深圳
李俊锋监事中国深圳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炬高新61,415,843股股票,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7.8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子公司南宁市富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南宁百货77,252,831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14.18%。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债权人执行法院裁定书的被动减持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遇到暂时性的流动性困难,正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加速专项资产出售工作,努力回笼资金,确保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同时,将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韶能股份的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不排除债权人执行法院裁定而减持韶能股份的股份,引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被动减持行为发生。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

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涉外裁4814 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借款人民币1205000000 元及利息等,深圳中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和本案原申请执行人共同向深圳中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深圳中院经审查依法作出(2022)粤03 执367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韶能股份”47,429,763股股票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

2023年12月7日,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240,575,720元人民币竞得韶能股份47,429,763股股票。

2024年1月12日,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律师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2)【粤 03 执 3671 号之四】;深圳中院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韶能股份”(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47,429,763股股票的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韶能股份”(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47,429,763股股票以人民币240,575,720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WBR6X)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WBR6X)时起转移。

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EWBR6X)负担。申请执行人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WBR6X)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22年1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显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韶能股份47,429,763股股份已过户给深圳保泰鸿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华利通非限售流通股73,949,7636.84%26,520,0002.4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韶能股份73,949,76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韶能股份26,520,000股,持股比例为2.4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韶能股份26,52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韶能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所提及的有关执行裁定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孙莉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73,949,763股 持股比例:6.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47,429,763股 变动比例: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孙莉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