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广东金马旅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对《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管 理咨询专业化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榆泉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咨询专业化服务协议》前,已经和我们进行了提前沟通。 为提升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曲电 煤”)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煤炭生产成本,河曲电煤 拟利用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公 司”)的专业优势,由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对上榆泉煤矿的安全生产及 管理提供服务支持,咨询固定服务费为 400 万元(按照煤矿产量 1 元 /吨价格收取),专项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 协议中包含专项服务费用共计申请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是根据 上榆泉煤矿前两年的生产情况进行的预计,专项服务包括:涉及重大 安全隐患专门处理,搬家倒面专业化服务,设备大修专业化服务,备 品备件、材料等物资供应等专项服务。上榆泉煤矿根据生产情况需要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提供专项服务时,须双方另行签订专门服务协议, 约定具体专项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披露程 序。 河曲电煤上榆泉煤矿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的合作会提升上榆泉 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专业化管理水平,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这一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李玉明 张圣平 杨金英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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