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盛达资源(0006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盛达资源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薇孙梦瀛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电话010-56933771010-56933771
电子信箱wangwei@sdjt.comsunmengying@sdj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17,250,178.13605,189,994.963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152,872.53103,602,706.41-4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852,814.58103,256,142.33-4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896,853.91-23,841,405.22-377.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860.1502-4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860.1502-4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3%4.20%-2.1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662,278,257.655,381,926,235.34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047,922,345.292,976,949,323.022.3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19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30%202,140,21043,680,140质押188,755,000
赵满堂境内自然人5.25%36,189,2000质押31,100,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4%28,585,7230
海南华瑞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7%20,526,50020,526,500
赵庆境内自然人2.79%19,270,65014,452,987质押19,2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1%15,926,09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9%14,453,989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7%14,313,78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2.03%13,999,9470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13,700,00013,700,000冻结13,7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赵满堂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股东赵庆系父子关系;上述股东中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赵满堂、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赵庆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收购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历时较长,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因董赢、柏光辉一直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定金,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赢、柏光辉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董赢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冻结柏光辉财产限额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于2023年6月20日由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判决。此后,董赢、柏光辉就本次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并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本次诉讼及反诉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20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016、2023-019、2023-031、2023-042)。

2、报告期内,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东晟矿业收到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的情况说明》,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已收悉东晟矿业因项目核准提交的《关于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25万吨/年采矿项目用地范围查询的申请》,并对该项目界址坐标进行说明,该说明有利于推进东晟矿业矿山开发建设。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东晟矿业矿山建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完成了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工作,本次采矿许可证变更后,金山矿业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采矿许可证证载开采矿种增加了金金属,矿区面积由5.5143平方公里增加至10.030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701米至221米标高变更为由701米至-118米标高。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山矿业采矿许可证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运矿业收到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发至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巴彦包勒格区铅锌多金属矿勘探项目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核查意见》(阿自然资发[2023]275号),本次德运矿业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获得了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建议同意的核查意见,有利于推进德运矿业探转采手续办理进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德运矿业采矿权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