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