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盛达资源(0006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7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关联担保的形成以完成增资鸿林矿业的工商变更,鸿林矿业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前提。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鸿林矿业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对鸿林矿业进行投资及实现对鸿林矿业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53%的股权,鸿林矿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鸿林矿业于2020年8月21日与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陇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陇彭博”)向仪陇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林矿业为仪陇彭博提供担保的本金余额为1,4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5年2月10日)起三年。鉴于鸿林矿业董事易贻辉为仪陇彭博的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仪陇彭博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因增资鸿林矿业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仕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仁和街一段(万德中心广场4幢4层

17、18、19、20号)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农村土地整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服务;土壤生态修复;天然砂开采;土砂石开采;机制砂制造;砂石加工销售;销售砂石;销售河沙、水泥;销售石子、石粉;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鸿林矿业董事易贻辉为仪陇彭博的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仪陇彭

李毅娟李红亮杨春晖

成都中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中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7.14%

67.14%20.00%12.86%

70.00%

70.00%

张述军

张述军梅小平

成都融诚邦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融诚邦贸易有限公司

50.00%

50.00%50.00%

30.00%

30.00%

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博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仪陇彭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 (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680.5419,636.07
负债总额22,453.9919,224.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872.068,747.52
流动负债总额19,454.6915,924.2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226.55411.82
项目2023年1—9月 (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185.27-215.40
净利润-185.27-215.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本金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林矿业为仪陇彭博提供担保的本金余额为1,4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5年2月10日)起三年。仪陇彭博向鸿林矿业就上述担保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本次增资的增资协议中亦对上述担保的解除作出明确安排,若在约定期限内上述担保未能解

除,相关承诺方将就鸿林矿业因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仪陇彭博发生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增资鸿林矿业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属于历史担保的存续,且关联担保的形成以完成增资鸿林矿业的工商变更,鸿林矿业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前提。董事会对仪陇彭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仪陇彭博已就该笔担保向鸿林矿业提供了反担保,本次增资的增资协议中亦对该笔担保的解除作出了明确安排,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的形成是以公司增资鸿林矿业完成后,鸿林矿业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前提,该担保事项属于历史担保的存续,担保对象仪陇彭博就该笔担保向鸿林矿业提供了反担保,本次增资的增资协议中亦对该笔担保的解除作出了明确安排,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增资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后形成的担保,属于历史担保的存续,担保对象仪陇彭博就该笔担保向鸿林矿业提供了反担保,本次增资的增资协议中亦对该笔担保的解除作出了明确安排,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0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4.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92%;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7%,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证合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