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1  渤海股份(000605)公司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玲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2,061,4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059,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992,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990,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42,059,91499.9989%1,5000.001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990,86299.9912%1,5000.0088%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