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5:股份确权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3  顺利退(000606)公司公告

关于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确权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受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办理公司股份确权和挂牌转让业务。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股份确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终止上市情况

终止上市股票种类:A股

上市公司阶段股票简称:顺利退

上市公司阶段股票代码:000606

确权代码(即挂牌退市板块后的股票代码):400179

2023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关于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第473号),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6日摘牌并终止上市,将于摘牌并终止上市后45个交易日内(预计2023年9月7日前)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票退出登记(以下简称“退出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7月7

日办理完毕。

二、股份确权手续

(一)关于证券账户

根据《实施办法》,投资者的原深市证券账户原则上可直接在退市板块使用,无需申报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证券账户”)。但以下情形除外:

1.对于采取托管行结算模式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管理人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T为摘牌并终止上市日)前通过托管银行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同一合格境外投资者的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无效的,退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以下简称“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

2.因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等原因使用沪市证券账户持有原深市退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前,通过托管券商或自行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投资者本人的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无效的,退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登记至沪市证券账户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深市证券账户(有多个深市A股证券账户的,使用开户日期最晚的一个);沪市证券账户同一一码通账户下没有深市证券账户的,退市公司股份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

3.在退市板块登记时仍未了结的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在退市板块未开展的业务,投资者所持上述业务相关股份将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

预计在2023年8月3日(T+20日)前,长城国瑞证券公司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为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添加北京市场账户标识(如需)。

(二)关于托管关系

1.无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的情形

对于个人、普通机构等属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投资者,若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份托管在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经纪业务资格的托管券商(券商名单及托管单元编码见附件1),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维持退市前后托管关系不变。长城国瑞证券公司按照中国结算收集并发布的托管单元信息(详见中国结算官网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业务表格-北京市场栏目),为投资者批量填报托管券商在退市板块使用的托管单元(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托管单元”),投资者无需办理托管关系的确认手续。

2.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的情形

(1)对于个人、普通机构等属于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投资者,若原托管券商无全国股转系统经纪业务资格(即原托管券商不在附件1名单里),投资者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前,通过托管券商或自行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若退市公司股份无托管券商,投资者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前,自行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

(2)对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证券公司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前,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

(3)对于采取托管人(包括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结算模式的特殊机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者,管理人应在2023年7月27日(T+15日)前通过托管人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申报退市板块托管单元。

(4)对于需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而未按时办理的,投资者所持退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登记时将暂托管至长城国瑞证券公司的托管单元。投资者可在退市公司挂牌后通过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办理转托管手续。

三、办理确权和过户手续的材料和税费

对于需临柜申报退市板块证券账户、办理托管关系确认手续,及在退出登记后至完成退市板块登记期间办理股份过户的投资者,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一)个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见附件2)。

(二)机构投资者

1.境内机构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机构提交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机构提交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

印件。

3.《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见附件2)。

(三)办理股份过户的情形

若存在继承、离婚、法人终止等情形,权利人可办理股份过户,并按托管券商或长城国瑞证券公司要求提交有效的证券归属证明文件等材料。

因执法需要,有权机关可办理股份扣划,并按长城国瑞证券公司要求提交有效的协助执行文书等材料。

(四)临柜办理确权和过户手续的税费标准

1.投资者仅办理确权手续的

投资者需缴纳确权费用(个人:10元/每笔;机构:30元/每笔)。

2. 投资者同时办理股份确权和过户手续的

除按上述标准缴纳确权费用外,投资者须缴纳非交易过户费(双边收取,所涉股份面值×1‰×股数),并依法缴纳印花税。

四、办理交易结算手续

完成退市板块登记后,投资者可通过托管券商或中国结算查询退市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对于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托管券商办理开立并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投资者在退市板块转让股票前,应在充分了解参与股票转让所面临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个人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份。

五、股票开始转让时间

自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摘牌并终止上市后的45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9月7日前),公司股票将开始在退市板块转让。《股票转让公告》将在股票开始转让前2个交易日(预计2023年9月5日)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始在退市板块转让后,信息公告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

六、特别注意事项

1.在退出登记至完成退市板块登记期间,投资者不得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无需办理托管单元确认手续的投资者,不得随意变更股份的托管券商。若投资者随意注销证券账户或变更托管券商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登记、影响后续转让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应根据本公告内容,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投资者或产品管理人股份确权相关安排;对于需申报退市板块证券账户、托管单元的,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应告知其及时申报。投资者或产品管理人申报后,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应及时将申报结果反馈长城国瑞证券公司。

3.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要求通过网络、电话、柜台等方式主动联系托管券商或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办理确权,以及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如需),并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办理手续或申报信息有误,导致股份无法完成登记、影响后续转让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对于登记至退市板块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的退市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待确权股份),由长城国瑞证券公司负责维护股份明细数据,并办理质押、非交易过户、协助执法等业务。

5.请未完成股份确权的投资者在退市公司挂牌后尽快办理待确权股份的确权手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通过原托管券商或自行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办理;持有非流通股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须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办理;申请材料和收费标准按照本公告内容执行。

七、咨询电话及时间

对股份确权事宜存在疑问的,可向长城国瑞证券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10-6809933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5:00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具有全国股转系统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

司名单及托管单元号码

序号证券公司托管单元号码是否有退市B股权限
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5600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900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900
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6100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300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700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300
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700
9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21
1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071
1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6300
1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700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100
1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1900
1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300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500
1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000
1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891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500
2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7800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100
2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726000
2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000
2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200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600
2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3800
2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200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300
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000
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000
31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231
3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7600
3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6200
3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400
3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722700
3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800
3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7200
38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7400
3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700
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000
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7300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726900
4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726600
4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500
4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900
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900
4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800
4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200
4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900
5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100
5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2400
5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720100
5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6500
54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700
5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7900
5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7000
5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400
5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500
5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100
6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900501
6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1600
62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6800
6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200
6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300
6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27700
66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911
6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900821
6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1800
6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300
7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400
7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3200
7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722600
7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4800
7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800
7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500
7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7100
7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0600
78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811
79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871
8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5500
81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831
82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491
83九州证券有限公司900851
8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861
85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881
86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41
87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01
88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671
8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900841
90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31
9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801
9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25200
9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61
9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991
9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900951
96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661
9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1001
98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971
99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1021
100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901011

以上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的地址、咨询电话可登录全国股转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查询。

附件2

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

编号:日期:年 月 日

业务类别 请在□处打“√”□无须过户 □个人 □机构 □个人需过户 □遗产继承 □离婚 □法院裁决 □机构需过户 □法人终止 □法院裁决
股东或 受让方名称代码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
原交易场所证券账户(受让方无须填写)
经 办 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股票简称股份性质
股数(小写)大写
托管单元号码托管券商 名称
股东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需办理过户手续者,须填写以下栏目
转 让 方名称
证件号码
原交易场所 证券帐户
经办人
郑重声明: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内容真实。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名:

注:此单一式二联(客户联、留存联),请在二个工作日之后领取回执

经办人签字: 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章复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