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3日15:3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傅怀全因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授权独立董事章丰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剑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盛元印务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盛元印务签署搬迁补偿协议,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张剑秋、高坚强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剑秋为主任委员;补选张韶衡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委员的任期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补选之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张剑秋、高坚强、曹国熊,其中张剑秋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章丰、张韶衡、曹国熊,其中章丰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傅怀全、张韶衡、章丰,其中傅怀全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国熊、张剑秋、傅怀全,其中曹国熊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