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华媒控股(000607)公司公告

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2年,我们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和公司高管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等多种方式,收集有关资料,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简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与参与公司决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其中4次采用了通讯表决方式,1次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对每次会议,我们都亲自参加,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分别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管理、财会、审计、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能重视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的每个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依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依照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证券监管部门或全体股东发表独立意见:

1、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对总经理辞职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的《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的《2022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我们作为这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切实履行了主任和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利润分配方案、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购买理财产品、聘请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提名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五、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 未有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4、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情形。

六、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我们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资料及时、详细。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同时,签阅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级监管机关和深交所下发给上市公司的文件,为我们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提供工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各个方面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曹国熊 章 丰 傅怀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