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发出,于 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四名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