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关于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置换的议案》,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因合同纠纷案被冻结,本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实业”)作为申请 人,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资产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 如后续公司在该法院涉及其他诉讼冻结置换事项,均可根据实际冻结金额使用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产进行冻结置换,以解除资金冻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概况
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原因为2024 年重大诉讼事项被一审裁 定驳回后(详见2024 年8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2024 年12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原告再次起诉并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详见2025 年4 月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 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公告》。目前被冻结的资金为1.89 亿元,详见2025 年5 月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目前,相关诉讼案件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详见2025 年7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财产保全置换的必要性
鉴于案件尚处于中止审理阶段,后续诉讼周期及审结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在本案审结前,本公司被冻结资金将持续处于冻结状态,无法用于经营管理活动。 如能以法院接受的方式置换冻结资金,解除冻结,将有利于有效盘活被冻结的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拟用于置换的资产情况
本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资产申请财产保 全置换,向法院申请解除资金冻结。该不动产包括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三路 7377 号3 幢、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三路7377 号2 幢等7 套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 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40,034.0 ~m^{2}\) ,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62,573.39 ~m^{2}\) ,账面净 值为2.85 亿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华媒实业的部分不动产资产申请用于财产保全置换,不会影响该类 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功能,不会影响华媒实业对上述不动产资产的占有、使用及收 益权利,对华媒实业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且能有效盘活本公司被冻结 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公司将主动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结后,本公司将依法申请对冻结资产进行解冻。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