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裁定恢复审理。
2、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衡阳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衡阳新船山公司共 同支付违约金160,494,000.00 元,共同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4,254,677.50 元, 共同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00 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涉 案金额暂合计175,048,677.50 元。
4、对本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被裁定恢复审理, 尚未有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 年4 月21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 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衡阳城市更 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衡阳更新公司)因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转设事项纠纷,向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5 年7 月29 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湘04 民初5 号之三),法院裁定本案中 止审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 年7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 年4 月1 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5) 湘04 民初5 号之四),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本案中止诉讼的原因现已消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恢复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被裁定恢复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时跟进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 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