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基本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4年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18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上海银河为公司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向上海银河派出的董事扶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此公司与上海银河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对外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L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