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4-4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远程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
凡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号院2号佳龙大厦十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内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2.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 |
4.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 |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第七项需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同时,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远程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号院2号佳龙大厦十二层会议室。
4、股东如选择现场会议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下午16:30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
股东如选择远程通讯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下午16:30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等信息,获得远程通讯会议相关信息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股东代理人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移动端或PC端参会。
未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联系电话:13641323242。
3、联系人:吴珺、刘国长。
4、电子邮件:liuguochang@zdinvest.com。
六、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2.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 | |||
4.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00 |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