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其字(2023)0074号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