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3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晓斌(董事长邱士杰先生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由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晓斌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206,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董事邱士杰、陈锋利、胡国栋、赵向阳、
公告编号:2023-07单承恒、孙健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监事刘苑生、刘丽媛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1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3,206,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安明、吴佩倚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