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编号:2023-11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3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融管理硕士。2006年1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向阳 | 10 | 10 | 0 | 0 | 否 | 0 |
单承恒 | 8 | 8 | 0 | 0 | 否 | 0 |
孙健 | 8 | 8 | 0 | 0 | 否 | 1 |
2022年,独立董事按照各自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参加了会议,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赵向阳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 同意 |
2022年3 | 第九届董事会 | 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向控股 | 同意 |
月26日 | 第八次会议 | 子公司提供借款 | |
2022年4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同意 |
2022年12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聘请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 同意 |
独立董事单承恒、孙健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4月29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同意 |
2022年12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聘请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 同意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 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