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5: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5日以专人、电话、微信、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石建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刘丽媛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20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的行为。监事石建军、刘苑生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审议有关议案和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