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5: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查股网  2023-11-14  天首退(000611)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22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大呈新锐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呈新锐”)、北京大呈吉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呈吉祥”)、北京大呈锦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呈锦绣”)为山西大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大呈”)全资子公司;李晓斌、胡国栋为山西大呈实际控制人之一,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原一致行动人为大呈新锐、大呈吉祥、大呈锦绣、李晓斌、胡国栋。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大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大呈”)于2023年11月10日与公司股东山西企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企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北京大呈和山西企祥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通过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方式,使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大呈新锐、大呈吉祥、大呈锦绣、李晓斌、胡国栋变更为大呈新锐、大呈吉祥、大呈锦绣、山西企祥、李晓斌、胡国栋,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北京大呈、山西企祥。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大呈新锐、大呈吉祥、大呈锦绣为山西大呈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呈为山西大呈的间接控股股东,李晓斌、胡国栋为北京大呈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北京大呈与山西企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36)月,2023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

4、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北京大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104-A135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税务服务;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台;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晓斌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李晓斌、陈锋利、胡国栋、宫鹤谦、张先
实际控制人名称李晓斌、陈锋利、胡国栋、宫鹤谦、张先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不适用
公司名称山西企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郝庄正街9号服装城19层北区(山西亿佰双创企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0184号)集群登记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5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品牌管理;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个人商务服务;办公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吴秀云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吴秀云
实际控制人名称吴秀云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不适用

三、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大呈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公司股东山西企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增一致行动人。本次间接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不适用不适用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23]。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大呈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本公司法人股东大呈新锐、大呈吉祥、大呈锦绣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本公司,2023年1月5日收购事项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大呈新锐、大呈锦绣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斌、胡国栋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15,806,878股股份;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大呈新锐、大呈吉祥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665,200股股份。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新增一致行动人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协议》。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