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5: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贺明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自2024年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贺明哲,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兼并收购部高级经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长企业融资部业务总监;2023年4月加入公司,任投资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8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被聘任者贺明哲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要求,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贺明哲先生的任命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征得其本人同意,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