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5-03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5:00—2025年1月2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51 | 天首5 | 2025年1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4层45-(04)02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7143995,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4层45-(04)02室,邮编:100062。
(二)会议费用:会期不超过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公告编号:2025-03附件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股东本人参会(法人股东是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 | 备注: |
公告编号:2025-03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