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B5: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东海A退(0006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A5 东海B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增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琼01民初60-62、65-66、68-78、82-85、109-119、122-130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二、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最近累计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共40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466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案号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024)琼01民初60号张彭公司、罗牛山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0309.97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61号李淑清公司、罗牛山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62号郝伟公司、罗牛山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225.31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65号李永山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1000元,以法院认定的实际损失为准),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
(2024)琼01民初66号杨乾坤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1000元,以法院认定的实际损失为准),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68号吴国祥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419204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
(2024)琼01民初69号吴燕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1338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

民初70号

(2024)琼01民初70号吴云建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0123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赔偿,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1号武健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62965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2号谢岷青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088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3号张秋娜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561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4号范立峰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207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5号丘颂芳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26352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6号宋志瑛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1515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7号陶鉴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73558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78号吴芬琴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3101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24)琼01民初82号赵荣泽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
(2024)琼01民初83号徐史菊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84号张勇志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85号高玉凤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09号高攀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52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0号张梦婷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9688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1号雷世杰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809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2号畅永祥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6850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3号仇磊磊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5792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4号应慧清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962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5号雷茗微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967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6号黄文秋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834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麻梅花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504元,

民初117号

民初117号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8号王孝靥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19号吴燕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043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2号戴泽斌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847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3号陈洁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4号李海涛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0314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5号杨再红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071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6号吴园园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287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7号麻红梅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68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8号王钦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405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29号任崝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602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4)琼01民初130号徐春凌公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72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还未判决,尚无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资产等财务情况的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