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ST美谷(0006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0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2,20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64%。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516.2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1,684.26万元。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的诉讼相关风险提示,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涉案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2,20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516.2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1,684.2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已披露诉讼的进展情况

1、根据公司目前收到的相关司法文书,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公司关联方)定向融资计划涉诉金额26,796.27万元,处于执行阶段案件金额约6,768.12万元,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提起诉讼的11个案件进展情况:

(1)其中(2023)津02民初149号案,法院已出一审判决,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其中(2023)沪0115民初32063号案,法院已公告开庭日期待届时开庭审理;关于其他9个案件,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下发开庭日期的通知。

(2)信达资管于2023年12月25日出具《确认函》,其中不附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地解除和豁免公司对信达资管其中4户债权的担保等全部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信达资管<确认函>的公告》。

3、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无实质性进展情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诉讼相关风险提示

1、目前信达资管《确认函》解除和豁免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尤其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尚有不确定性、不排除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

值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对本次解除和豁免事项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92号)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92号)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会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终止上市交易;除前述情形外,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同样会面临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处于不断的审理完结以及执行阶段,对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另外,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之一的申请人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亦为信达资管系列案件中的担保人,公司根据信达资管相关诉讼案件在2022年度计提预计负债时,针对其他担保人偿债能力,公司无法获取相关可靠信息或数据,未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金额,因此在前述计提预计负债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暂未考虑其影响金额,如后续有新证据能够可靠计量其他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影响金额,公司将调整相关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

影响;同时,未来不排除被相关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因此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因信达资管的诉讼案件,公司控股股东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持股5%以上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田汉先生所持京汉控股94.78%股份与李莉女士所持京汉控股5.22%均被司法冻结、田汉先生所持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其持有公司13,674,654股,占总股本1.79%,为京汉控股一致行动人)98.80%股份被司法冻结,如果信达资管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同时,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审理进展/结果执行情况
1潘**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183.26被告依判决支付原告10万元结案。
2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拖欠租金474.68一审中。
3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淘福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租金41.57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52,481.42元,已履行判决结案。
4湖北锦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110.18判决被告支付装修款1,097,802.13元及利息。执行和解中。
5襄阳龙马金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7.95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17.95万元等。强制执行程序中。
6钱**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90.75原告撤诉结案。
7北京大运伟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2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120万元及利息等。
8北京天泽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8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180万元及利息等。
9辽宁沈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60万元及利息等。
10北京宏兴东升防水施工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5.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35万元及利息等。
11南通金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50万元及利息等。
12吴**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7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70万元及利息等。
13林**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60.00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工程款160万元及利息等。
14湖北锦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0.77一审判决生效:被告支付质保金分别为61,152.85元、207,457.8元、38,993.04元及前述质保金利息等。
15嗨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1.50一审诉前调解程序中
16胡**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8.59一审审理中
17辽宁多纶机械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2.77一审审理中
18徐**被申请人一: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管理分公司、被申请人三: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劳动仲裁133.81仲裁审理中
19湖北美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8.80一审判决生效: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20威宁县聚源工程有限公司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谊贸易有限公司、遵义市中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乐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鑫胜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龙岩水定分公司、江苏建茂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50.8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508,800元。
21黄**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80一审审理中。
22林**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30一审审理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