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儒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儒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补选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刘儒昞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环境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ESG),硕士生导师。现任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刘儒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儒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