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ST海投(0006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201证券简称:海投5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

2023年

(三)诉讼受理日期(二审):

2023年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

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

14.64亿利息案(被诉)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

民初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

民初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确认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欠付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260757589.58元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以上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345587.95元。由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负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上述人(原审被告)姓名或名称: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为退市公司

2、被上述人(原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担941911.57元;由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03676.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45587.95元,由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海航投资因与龙江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基于新的事实和理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海航投资因与龙江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基于新的事实和理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2、请求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对于案涉《保证合同》效力、责任承担的类型、上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等问题法律适用错误,同时上诉人有新证据可证明龙江银行诉争的债权已经全部或部分清偿。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用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已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龙江银行因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向法院申请起诉,案号为[(2022)琼96民初706号],定于2022年12月12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202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对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因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民事判决书》[(2022)琼96民初706号]。判决确认被告海航投资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确认的海航物流不能清偿原告龙江银行的利息以及其他金额合计260757589.58元债务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即金额为78227276.87元。被告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以上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3月13日,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因与龙江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96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基于新的事实和理由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与龙江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23年5月16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财务报告中,已根据[2022]琼96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在充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分考虑信托份额价值的基础上按照不能清偿债务的30%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因公司需对海航物流欠付龙江银行260757589.58元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考虑到海航物流已进入《重整计划》,且龙江银行已就本案全部债权受领了全部信托份额,由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龙江银行将持续收取信托受益,最终信托受益暂无法确定。公司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及清偿的结果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持续与各方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尽早完成龙江银行担保的解除。但能否解除、具体解除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为尽快解决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及消除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的影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方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承诺以其房产所有权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限,为海航投资对海航物流提供146,400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2018年

月)及对海航商控提供2,010.54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2017年

月)共两起对外担保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担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杭州云栖代海航投资向龙江银行承担有关赔偿责任,杭州云栖承诺放弃向海航投资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如海航投资向龙江银行承担了清偿债务的责任,则公司将依法要求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履行担保承诺。

后续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因公司需对海航物流欠付龙江银行260757589.58元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考虑到海航物流已进入《重整计划》,且龙江银行已就本案全部债权受领了全部信托份额,由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龙江银行将持续收取信托受益,最终信托受益暂无法确定。公司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及清偿的结果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持续与各方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尽早完成龙江银行担保的解除。但能否解除、具体解除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为尽快解决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及消除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的影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方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承诺以其房产所有权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限,为海航投资对海航物流提供146,400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2018年

月)及对海航商控提供2,010.54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2017年

月)共两起对外担保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担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杭州云栖代海航投资向龙江银行承担有关赔偿责任,杭州云栖承诺放弃向海航投资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如海航投资向龙江银行承担了清偿债务的责任,则公司将依法要求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履行担保承诺。

后续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