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ST海投(000616)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9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1年1月7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96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核心内容如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2020)沪仲案字第3303号裁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送达上述裁定时,同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前滩国际”与公司的关系:非关联方

2、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一名称: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上海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亿城上海投资原为公司旗下公司,2018年5月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上海劢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劢叵”)签订《合作协议》,以人民币290,000万元将控股子公司海航投资集团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进行转让,海航投资集团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亿城集团上海投资100%股权。即公司已于2018年将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上海劢叵,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亿城集团上海投资股权,亿城集团上海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续是由上海劢叵对上述项目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

被申请人二名称: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定的期限开工竣工的,自32条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届满之日起,未超出六个月的,应按土地转让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六个月不到一年的,应按土地转让价款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超出一年不到两年的,应按土地转让价款的7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超出两年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受让方应按土地转让价款的30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014年1月9日,上海前滩国际与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海航投资签订《上海市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编号:134TD03-0405),约定《土地转让合同》项下海航投资所有权利义务转由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承担,但海航投资就亿城集团上海投资在《土地转让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的支付等)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土地转让合同》的约定,亿城集团上海投资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开工,并在开工三年届满之日(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然而,项目地块交付后,亿城集团上海投资于2014年10月31日开工,于2020年4月8日竣工,开工时间逾期31日,竣工时间逾期921日。根据《土地转让合同》的约定,亿城集团上海投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土地转让价款的10‰(即1%)向上海前滩国际支付通期开工违约金人民币16,700,000.00元,按土地转让价款的300‰(即30%)向上海前滩国际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501,000,000.00元。海航投资对亿城集团上海投资上述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⒈ 裁决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海航投资向上海前滩国际支付逾期开工违约金人民币16,700,00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501,000,000.00元,违约金合计人民币517,700,000.00元。⒉ 裁决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海航投资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报告财产令》。

公司账户及对外投资股权等存在被查封、冻结的风险。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账户及对外投资股权等存在被查封、冻结的风险。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鉴于本案受理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9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两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17,7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l号4-10层的房产。被查封房产为第一被申请人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上海投资”)名下。

根据前期对此案公告的内容及最新收到的(2023)琼96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依据上述裁定,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已申请保全的资产能否覆盖违约金及其他费用70000000元,如不能覆盖且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公司将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公司依法享有向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追索的权利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鉴于本案受理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9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两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17,7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l号4-10层的房产。被查封房产为第一被申请人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上海投资”)名下。

根据前期对此案公告的内容及最新收到的(2023)琼96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依据上述裁定,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已申请保全的资产能否覆盖违约金及其他费用70000000元,如不能覆盖且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公司将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公司依法享有向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追索的权利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沟通各方,根据该执行裁定情况考虑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96执1137号;

2、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2023)琼96执1137号;

3、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