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关于公司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查股网  2024-01-09  *ST海投(000616)公司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㈠基本情况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

(2023)琼

执1137号立案时间:

2023年

日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

2023年

日限制高消费生效日期:

2023年

日㈡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公司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发布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

公告编号:2024-001需的消费行为:

⒈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⒉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⒊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⒌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⒍旅游、度假;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⒏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⒐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对公司名誉以及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尚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造成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将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项,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