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关于涉及仲裁及部分资产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ST海投(000616)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证券代码:400201证券简称:海投5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及部分资产冻结的公告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关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

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核心内容如下:“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2020)沪仲案字第3303号裁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送达上述裁定时,同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发布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协助执行情况

关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

执1137号《执行裁定书》,核心内容如下:“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2020)沪仲案字第3303号裁决,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70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送达上述裁定时,同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发布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自查,并经核实确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

三、本次协助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管理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四,冻结公司部分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㈠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一,续行冻结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额度为5100000的股权;

㈡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二,冻结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㈢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三,冻结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亿元的股权;

㈣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四,冻结被执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5968%投资权益。

以上相关资产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起至2027年止;冻结期间,未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被冻结财产的转让、抵押等妨碍执行的手续。

㈠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上述冻结资产后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㈠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上述冻结资产后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后续如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㈡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亿元的股权已质押给哈尔滨银行用于银行借款,此次冻结事项会对2024年到期的哈尔滨银行债务重组造成影响,存在债务违约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㈢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诉讼案件申请人沟通,争取尽早解除资产冻结状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平台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平台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㈠《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一㈡《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二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三㈣《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琼96执1137号之四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