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关于铁狮门三期项目诉讼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狮门三期项目诉讼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铁狮门三期项目诉讼相关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铁狮门三期项目(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境内投资主体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60%的有限合伙份额。
美国东部时间3月31日下午,铁狮门三期案件受理法院(纽约州最高法院)公布了该案中双方交叉即决判决动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核心内容如下:
1.铁狮门三期项目海航方主体HNA Holdings 422 Fulton (GP) LP、HNAHoldings 422 Fulton LP(以下简称“海航方”)依据该项目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有权否决该案铁狮门方TSCE 2007 422 Fulton GP, L.L.C.(以下简称“铁狮门方”)单方所做“重大决定”。本案中,铁狮门方未经海航方同意,单方擅自改变项目商业计划,将该项目大楼的用途由写字楼改为学校,增加开发成本以及将大楼出租给Whittle学校等,均属未经授权的“重大决定”,均构成重大违约。因此,海航方关于认定铁狮门方构成违约的本诉请求,获得《决定》支持。
2.铁狮门方基于其单方擅自所做“重大决定”而向海航方发出的强制召款请求无效,其基于该等无效强制召款请求而提出的“违约贷款”因此也无效。海航方及其担保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方担保人”或“海投控股”)不支付无效强制召款,既不违反《合伙协议》,也不违反该项目担保协议
公告编号:2025-011(以下简称“《担保协议》”)。因此,铁狮门方以违约为由针对海航方及海航方担保人所提出的反诉请求,均被《决定》驳回。
3.铁狮门方依据《合伙协议》及《担保协议》中关于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相关条款所提出的由海航方及海航方担保人承担其律师费的反诉请求,亦均被《决定》驳回。
4.法院将在后续庭审程序中审查和认定海航方由于铁狮门方的“恶行”(如有,指《合伙协议》定义的“Bad Acts”)所遭受的损失数额;(首次庭前会议定于美国东部时间4月29日举行。庭前会议将明确后续程序及时间表相关事项)。
案件背景及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即铁狮门三期项目)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基于《决定》中的认定,铁狮门方面无任何理由扣押海投控股及公司间接享有的铁狮门一期项目的分配款,公司已要求铁狮门一期项目普通合伙人立即放款,并将视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