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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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法院传票的日期:2026 年9 月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9 月2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 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连飞越”)于2026 年9 月20 日收到北京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因与芜湖奥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奥博”)、 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格致”)、天津势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简称“天津势竹”)、芜湖蓓盈财务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芜湖蓓盈”)、 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连众城”)确认合同无效 纠纷案件定于2026 年10 月27 日09:30 二次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芜湖奥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 津势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蓓盈财务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进行二次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尚无法确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进行二次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尚无法确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准备诉讼,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