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7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5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环境”)以未分配利润4,591.378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河环境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5,345.71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天河环境注册资本将由7,408.622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本次转增注册资本前后,天河环境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仍持有天河环境10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