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4  海螺新材(000619)公司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及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8日及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相关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