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