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申请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明山、杨金国、蒋赛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我们认为,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申请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明山、杨金国、蒋赛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