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基于对公司重整成功的坚定信心以及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看好,为支持公司重整等相关工作开展,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计划自2023年5月22日起(含2023年5月22日)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人民币1亿元-2亿元。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通知函》,获悉新华联控股于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294,277股,增持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 |||
股票简称 | *ST新联 | 股票代码 | 00062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22,294,277 | 1.18 | ||||
合 计 | 22,294,277 | 1.1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2,352,587 | 58.65 | 1,134,646,864 | 59.8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2,352,587 | 58.65 | 1,134,646,864 | 59.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新华联控股计划自2023年5月22日起(含2023年5月22日)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人民币1亿元-2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新华联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备查文件
新华联控股《通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