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关于湖南华建债权申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ST新联(000620)公司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建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48、062号公告。

近日,公司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就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发出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8号律政服务大楼7楼714室;联系人:李玲 18684980125、郭昌13467593028)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