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1  *ST新联(000620)公司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号)。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联”)(以下合称“乙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合称“甲方”)就欠款偿还存在争议,甲方将乙方起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要求海南新华联偿还欠款及相关费用,要求公司及新华联置地承担相应的责任。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号),海南一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经海南一中院调解,甲方与乙方达成和解。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一中院《执行通知书》,要求海南新华联、新华联置地及公司履行相关义务:1、被执行人海南新华联及公司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4.47亿元及利息、复利3,790.80万元。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计收;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0.5%的标准计付,对以上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年利率10.5%计收复利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2、对被执行人新华联置地质押的海南新华联的22,800万股权进行折价拍卖、变卖,甲方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向甲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缴纳执行费暂计55.23万元。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4,764.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4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笔金融债务截至目前涉及逾期本金4.4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债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