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ST新联(000620)公司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联文旅”)、

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89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3、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新联”,股票代码仍为“000620”,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二、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89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于同日出具了《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同日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交易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深交所批准,公司仍因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公司仍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新联”,股票代码仍为“000620”,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