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2023年度业绩预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表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30,000万元—45,000万元 | 亏损:341,621.06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239,200万元-358,700万元 | 亏损:307,508.87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16元—0.24元 | 亏损:1.80元 |
营业收入 | 315,300万元—472,700万元 | 525,308.14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14,300万元—471,300万元 | 523,851.25万元 |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32,200万元—648,100万元 | -74,201.79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12月29日,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89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完成后,形成约25.9~38.8亿元债务重整收益,上述重整收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重整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显著改善;
2、2023年度,公司通过提升服务水准、增强客户关怀、提高出品质量、扩大二销品类、发展夜游经济、丰富体验项目等一系列经营举措,促使公司本期文旅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本期地产项目结转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地产项目毛利有所减少;
4、报告期内,公司因子公司酒店等资产被处置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8~5.7亿元;公司因子公司酒店资产被以物抵债等产生债务重组收益4.4~6.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因税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等事项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2~-10.8亿元;上述损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同时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